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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兰州纯水设备      2019/4/17 10:01:09      点击:

【兰州纯水设备http://www.gszys.com】记者从天津学习生态环境,介绍了天津污水的出海口筛查改造工作特别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提出,经过两年的时间,全面检查所有出口基地的海域,使污水的出海口改造方案和进步,为渤海生态环境奠定基础质量改进。

充分掌握排污口入海的数量

    《工作计划》规定,除了防治陆源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污染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排水出口,出口的筛查对象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水沟,水沟,涵洞等直接排入海洋,或者通过河流和小溪,或海滩,湿地和其他水体的间接污水出口是海洋排放入海。

    调查和整治范围包括海岸带和沿河。海岸带范围包括:环渤海大陆和海岛海岸带,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和天然岸线。入海河区范围包括:有监测断面的河流,从入海河口下游上游至监测断面内最近的排污口;原则上,没有监测断面的河流,从河口下游到排污口的上游距离不得超过5公里。

    全市有吉云河、永定新河、海河、都流秀河、子雅新河、青泾黄排水道、北排水道、沧浪排水道、东排水道、荒滩河、富庄排水道、大沽排水道等12条主要入海河流。

    《工作计划》规定的主要任务包括:查明下海排污口数量,全面掌握下海排污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下海排污口清单。开展排污口入海监测,了解排污口入海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海情况。开展污水入海溯源水处理设备,在监测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对污水入海进行溯源分析,基本查明污水来源。为纠正排污口入海问题,应在调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推进排污口入海治理,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有效规范和控制排污口入海。通过落实“检查、计量、追溯、处理”四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排污口排入大海状况得到改善,努力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采用“五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

    根据《工作方案》,全市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采用“五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第一级为地面自查,滨海新区和各责任单位结合排查溯源的基础底数,对排查范围内入海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岛屿、码头、工业聚集区、人口集中区及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自查。第二级为海上排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照第一级地面自查情况,对全市海岸线以下排水口进行排查。第三级为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滨海新区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无人机航测排查技术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海排污口,结合地面排查结果确定全市入海排污口基本名录。第四级为市级核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开展核查。第五级为配合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现场核查。

    《工作方案》提出,对所有排查范围,要做到应查尽查,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检查、海上巡查等多种方式,反复校核,确保排查无遗漏。对入海河流、河涌、溪流、沟渠等,要从河口上溯排查,既调查了解水体位置、特征等基本情况,也调查了解向该水体排污的涉水排口。对滩涂、湿地等,既要掌握其生态环境基本情况,也排查位于滩涂、湿地的涉水排口。对潮间带,要充分利用退潮时机开展排查,及时了解是否存在排污口。对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人工开发强度大的海岸带,要作为排查工作重点,制定详细排查工作计划。水处理设备  去离子水设备